(一)山东知名品牌(产品)申报条件
1.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申报产品有自主注册商标;
2.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;
3.产品质量稳定,近3年无市级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;
4.产品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、国内先进水平;
5.产品生产技术、工艺行业领先,产品质量精良,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、国内先进水平;
6.申报产品具有较高品牌优势,社会美誉度较高,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。
7.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的规定,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责任事故;
8.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1.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3年以上;
2.具有创新性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,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,适应社会服务需求;
3.申报服务项目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、国内先进水平;
4.服务质量处于省内领先、国内先进水平,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;
5.企业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、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,能有效控制服务质量并持续改进;
6.顾客满意度、社会美誉度较高,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;
7.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的规定,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,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;
8.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。